飯聚是犯罪?

飯聚是犯罪?

今天看了馬太褔音2237-39節,耶穌對律法師說: 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,愛主你的神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仿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」

 

究竟怎樣去遵守這誡命,又怎樣做才是愛人如己呢?確實是知易行難。

 

一場社會運動、一場新冠疫症,撒旦把埋在人心裡的罪性徹底地暴露出來,人與人之間的互信、互愛、友誼、親情,被一個立場、一個政見所隔絕,一個口罩令人心慌亂,一卷廁紙令人失去了理性,連飯聚都變成了恐懼或犯罪,充足的物資就是可誇的成就,就是最大的喜樂和平安。

 

羅馬書8 37 : 「然而,靠着愛我們的主,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。」

 

但必須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,就是真理、公義、福音、信德、救恩和神的道去抵擋魔鬼的詭計,只要站穩了,就可專心遵守神給我們的誡命。

 

求神叫我們警醒,不要體貼肉體,要懂得體貼聖靈; 撒旦可以令人與人之間的愛隔絕,但不能把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,羅馬書835 : 「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?難道是患難嗎?是困苦嗎?是逼迫嗎?是飢餓嗎?是赤身露體嗎?是危險嗎?是刀劍嗎?

 

陸文忠弟兄

2020年4月